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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2月6日通過勞基法修正案:「一例一休及刪除國定7天假」。勞工與公務人員國定休假將相同,法案明年開始施行。 106年元月1日起全面落實週休二日,明定勞工每7日應有兩天作為休息日,一日為例假日、一日休息日(一例一休)。在「休息日」部份,勞資合議即可出勤,休息日出勤的工資部分,加班2小時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1/3,2小時後,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2/3。 106年起,勞工與公務員休假日一致;放假日為11日,勞工再加上5月1日勞動節,成為12日,比現行勞動部指定的19天國定假日,少7天。7天國定假分別是: 1/2 元旦隔日 3/29 青年節 9/28 教師節 10/25光復節 10/31蔣公誕辰 11/12國父誕辰 12/25行憲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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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客戶對本公司的感謝,本公司將會更努力,並以專業團隊來服務客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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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顏面對鄉親 逃逸外勞吸毒被逮哭了 梅姓越籍外勞來台不到一年因覺得工作呆板生活乏味逃逸,期間居無定所心情鬱悶竟吸毒解悶,前晚因攜毒在路上閒晃見巡邏警做賊心虛逃竄,跑了約百公尺被當街壓制逮捕時竟潸然淚下,他懊悔不已說,無法衣錦還鄉還得被遣送回國,不知回去要怎麼面對鄉親。 台中市第二分局文正所巡佐何宗文、警員駱冠錞前晚巡邏經過原子街、中央街路口時,發現一名光頭男子肩背黑色旅行袋卻不時左顧右盼,行跡相當可疑,警方準備上前盤查時對方突然丟下旅行袋拔腿狂奔逃離。 警方見狀沿後追趕,最後在約百公尺遠的篤行路上逮捕壓制對方,查出男子是23歲的梅姓越南籍逃逸外勞,進一步在他棄置旅行袋內起出毒品安非他命及K他命各3包,他坦承因持有毒品且是逃逸外勞,害怕被抓才趕緊丟包逃竄。 警方指出,梅男去年6月申請許可來台工作,原本在大里區的工廠工作,他供稱因工作呆板生活乏味,且收入不像同鄉說的可以變得很有錢才會在今年3月逃逸,逃逸期間因無法工作也無收入,心情煩悶下開始吸毒解悶。 至於這些毒品是當天早上在第一廣場向綽號「大哥」男子購得,未料晚上即被查獲,這下不僅無法衣錦還鄉還得被遣送回國,不知回去要怎麼面對鄉親,懊悔的不禁眼眶泛淚;訊後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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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勞動部表示,「端午節(農曆5月5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本(105)年之端午節為6月9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端午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端午節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同時,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休假,遇勞工之例假或因法定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縮減致無庸出勤之時間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至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爰6月9日「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惟政府行政機關辦公之日曆表所列端午節連續假期,係以「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例如:為使105年之端午節期間可以連假4天,即將6月4日之非上班日與6月10日之上班日對調為之。為使各行各業均有比照公部門「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之可能,勞動部於105年1月21日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之行業。爰事業單位如欲採行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得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於經「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調整出勤。 勞動部提醒,包括「端午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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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線上申請系統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全面線上申辦囉! 為提供雇主更便捷的申辦管道及簡化行政程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對於雇主聘僱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許可的各申請類別案件,已全面開放線上申請,透過「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提供24小時線上送件、繳費、通知及查詢等服務,讓雇主免出門即可申辦,且透過政府機關間的資料介接簡化部分文件,節省雇主申辦時間及成本。 雇主以工商(機關、組織或團體)憑證及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於申辦網內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即可完成申辦程序,除可節省郵寄時間,亦可24小時網路申請,不受政府機關上下班時間才可收件的限制,縮短文件往返時間及雇主申辦所需花費的時間;另繳費管道除可利用郵政劃撥繳費外,亦新增E政府電子付費平台線上繳費管道,雇主可自行選擇繳費方式。此外,申辦網除可自行查詢案件狀態外,並增加以電子郵件及APP主動通知審核結果功能,讓雇主可隨時掌握案件進度。 配合申辦網啟用,發展署還透過與相關政府機關資料介接,簡化雇主所需檢附的營業額證明文件、扣繳憑單及審查費收據正本等3項文件,減省雇主準備相關文件時間。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自104年10月1日推動線上申辦迄今,運用申辦網申辦工作許可之申請案件平均審查天數大幅縮短為3天以內,更能滿足有引進外國專業人員需求的雇主。 為協助雇主熟悉線上申辦方式,發展署於申辦網提供下載操作手冊與影像教學的服務,亦可撥打線上申辦客服專線0800-881-339,由專人提供服務。 上線初期採書面送件及線上申請雙軌並行的申請方式,未來將研議全面採取線上申辦方式受理,以擴大線上申辦的使用效益。 ~勞動部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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